去年十一月全家去熊本縣菊池溪谷探訪楓葉時所攝的小玉米的背影。現在的小玉米,和我當年在部落格裡描述的小玉米相比,已經相差十萬八千里,是個完全不一樣的大孩子了。

今晚睡前,我一如往常對小玉米瘋狂咬手的怪癖,而不得不整天提醒他不要咬手之事而感到不耐煩及不悅,心灰意冷之際,閃過一個念頭,喚了小玉米到放置藥物的抽屜前,拿出在台灣購買的大片人工皮(照料傷口用的敷料),將其剪成一片片長方形,再將他每隻嚴重破損的手指頭包起來。

在包紮他那一雙爛手的過程中,他苦著一張臉(我也好看不到哪去,我整個臉崩緊緊的),忍不住對我吐露心聲。小玉米說,他覺得爸爸媽媽比較愛二個弟弟,不喜歡他。

我嘆了口氣,只能直接了當告訴小玉米,媽媽不管他跟爸爸之間如何(實際上爸爸正在努力改進中),媽媽和他之間是不一樣的。媽媽可以為他做很多很多事,但是媽媽也是會受傷的。有哪一個媽媽,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兒子,永無止盡的傷害自己(的手),會不生氣、不傷心、不難過的?

我提醒他,平時家裡發生衝突,我多站在他這邊;但我這陣子對他這麼生氣,都是因為他的手。因為他是第一個孩子,很多事對我而言都是第一次,所以每件事都很陌生,都要用最用心的心去做,希望能給他最好的。比方三兄弟我只幫他做了很多日記和記錄,在台灣整整三年半的時間天天幫他做便當等。只是現在他長大了,為了他的隱私,我不適合再像以前那樣寫太多關於他的事;現在我們移居日本,我也不需要像以前那樣賣老命天天為他做豪華便當。

我告訴小玉米,就算他無法體會當媽媽的心情,質疑我對他的愛,實際上對我來說,是沒有意義的。我為他做的,早就超越了對其它二個弟弟的照顧。就像我說話的當下,試著用人工皮包覆他每根殘破不堪、失去表皮而露出微紫的真皮、甚至流血的手指,那是我多年無奈之下,現在唯一能試著做的事——希望那些皮膚能長回來。

然後,我只能退一步告訴小玉米,真的很想咬手,咬衣服好嗎? 以前不給咬,現在我後悔了。咬衣服,總比傷害自己的肉體好。

請記住,沒有愛孩子的母親,喜歡像個煩人的鬧鐘終年不斷的提醒孩子不要咬手、不要挖鼻子(過敏性鼻炎)、不要咬破衣服、不要亂七八糟亂堆東西(會找不到東西),沒有母親喜歡生孩子的氣,以及喜歡處罰自己的孩子。


(此文是給未來的小玉米讀的文,希望未來的他能明白,這一切究竟有多難。)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Erot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